已签订的协议可以撤除吗
已签订的协议,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除的。这里的“撤除”在法律术语上一般指的是“撤销”。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假如满足肯定条件,是可以被撤销的。
1.具体而言,假如协议是在一方基于重大误解的状况下签订的,或者协议是遭到欺诈、胁迫等方法影响而签订的,那样这类协议都是可以撤销的。
2.假如协议显失公平,即一方借助他们处于危困状况或缺少判断能力等情形而签订的,如此的协议同样可以被撤销。
2、协议撤销的法律依据
找法网提醒,协议撤销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具体来讲:
1.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基于重大误解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被撤销;
2.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了以欺诈方法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被撤销;
3.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五十条 分别规定了受第三人欺诈和胁迫方法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被撤销的条件;
4.第一百五十一条则针对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赋予了受损害方请求撤销的权利;
5.第一百五十五条进一步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法律约束力。
这类法律规定为协议的撤销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怎么样申请撤销已签合同
申请撤销已签合同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1.通过诉讼或仲裁方法:享有撤销权的人可以以我们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请求,需要撤销协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依法立案、审理,并最后作出是不是撤销协议的裁判。
2.直接向他们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假如撤销权人主动向他们作出撤销协议的意思表示,而他们未表示异议,那样协议可以直接被撤销。